2007/03/05 | 气愤!!!无良奸商
类别(Diary) | 评论(5) | 阅读(50) | 发表于 16:53

        前天已经因为玻璃餐台破裂的事将照片寄了过去厂家,今天打开邮箱竟然收到了如此回复:

你好:

  邮件收到,按行规来说及技术部鉴定如属热弯玻璃的自然爆裂应是沿弯位处开始爆裂,一块平坡要经过高温烧成型关健在给于温度的控制.从照片断裂处来看,应不属自然爆裂,按理说我厂应不承担责任,大过年的老板决定你重新给你换一块玻璃,但你得出一百元的配件(上面的两个大方铝饼、胶水)、包装及人工费.
 
  请与韶关黄小姐联系

        看见厂家的回复,第一感觉就是绝对的奸商!!!我没在餐台上放任何的重物,我也没有用任何硬物去大力敲玻璃.大半夜的自己破碎,而且还是从中间断裂,我特地请教了一位玻璃行业的老师傅,他也说玻璃因为边角热弯,通常玻璃中间部分都会进行热处理,但是因为这样会增加成本,而且玻璃一处理不好会表面不平整,所以很多厂家都会放弃这道工序.而中间没有经过热处理释放热量,在热胀冷缩的情况下,就会自爆.厂家不负责任的说法,实在令我难以下气,我难道会自己花钱买罪受吗?分明就是玻璃的质量问题,还说不属于他们的责任范围,那什么才是他们的责任范围了???现在你们的产品有问题,我还得花钱去买回依然有问题的配件,而且那句"大过年的老板决定你重新给你换一块玻璃,但你得出一百元的配件"真的令我很气愤,当我们消费者是什么了???好似老板做好人似的就可以打发我们了!?虽然知道商家都会为了自己的利益寻找可以不赔偿的说法,但是这样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如何教消费者不追究.万一是在吃饭时间发生这样的情况而伤害到人,那这件事就肯定不是现在这样解决了!!!

        后续:刚才又打了电话给我们这里的经销商,主管的态度还不错,在了解了厂家与我沟通过的具体内容还有我所要求的解决办法后,她很明确表达会积极帮我争取我所要求的,而且会马上与厂家交涉,在明天早上10点会给电话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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